欢迎各位考生参加本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保障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维护全体考生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须知: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物品
1.考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下午14:00-16:0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为准
3.考试物品: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用品,包括黑色签字笔、橡皮、直尺等(不得携带涂改液、修正带),确保用品齐全、完好。
4.违禁物品:严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书籍、资料、包、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草稿纸(考场统一提供)、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若携带违禁物品,需在入场前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二、考生入场要求
1.考生开考前45分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
2.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位置、交通路线及周边环境,预留充足的出行时间,避免因交通拥堵、路线不熟等原因迟到。
3.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接受监考人员的核对与安检,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入场考试。
4.考生入场后,严禁擅自更改考场或座位,需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就座,主动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随时核查。
5.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入场后至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员请示总协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三、考试过程规范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面指定位置,待监考人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有序离场,严禁擅自带走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材料。
2.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后,先核查试卷,如有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检查无误,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等。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3.考生答题时,需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色笔答题,不得涂改、刮擦答题卡(答题纸),不得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区域外书写姓名、考号等无关信息,否则答题无效。
4.考生须严格按照题目要求答题,不得漏答、错答,不得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5.考生如有疑问,只能举手示意,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传递物品,不得偷看、抄袭他人答案,不得协助他人作弊,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6.考生须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答题。
四、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违反本须知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监考人员将当场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本次考试相关规定,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情节恶劣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影响后续招生录取。
2.严禁考生伪造证件、证明等材料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一经发现,取消双方考试资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考生若对监考人员的工作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向考点工作人员反映,不得当场与监考人员争执、顶撞,否则按违规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配合监考人员完成身份核查、试卷分发、清点等工作。
2.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周边聚集、喧哗,不得谈论考试内容。
3.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准考证将用于成绩查询、录取等环节,丢失后果自负。
4.因考生自身原因(如迟到、证件不全、携带违禁物品等)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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