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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群机构
发表时间: 2022-09-22      【稿件来源】:     字体: [][ ][ ]
2022-09-22 15:19:00

  一、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协助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强化纪律审查;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加强对纪委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

  督促学院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党委决议的情况;负责党委和行政工作计划等起草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院领导协调学院日常事务;负责学院文档、 保密、信息等工作。

  三、组织宣传处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负责学院中层干部的管理、考核、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学院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四、人事保卫处

  负责学院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教职工培养、 进修和专业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学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五、发展规划处(科研与对外交流处)

  负责起草学院发展规划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学院发展建设和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学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的编制、报批工作;负责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开展学校内部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及申报工作;负责学院对外交流相共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

  负责学院年度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教务处

  拟订学院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方案;负责学院教学行政和教务工作;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教学质量检查、教师能力考核、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八、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制定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奖惩、鉴定和助学金、奖学金等的评定工作;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工作。

  九、工会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院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会员合法权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

  十、团委

  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共青团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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