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家国情怀,提升法治素养,10月13日下午,学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暨《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专题讲座。

讲座特邀宁夏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宗教理论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周晓燕作专题辅导,围绕立法背景、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等方面作出系统阐释,并结合我区民族工作实际,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进行细致解读,帮助师生准确掌握国家法律与地方条例的内在关联,明晰维护民族团结的法律边界与责任义务。讲座深入浅出、指导性强,为学院以法治思维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导。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与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意识,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下一步,学院将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五个认同”,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更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学院力量。
学院领导,各部门及师生代表到场聆听学习,北校区师生通过视频形式参加。
(供稿部门: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