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3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学[2016]36号)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24年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国标码):14377,报考代码:6477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证书种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十条 学院基本情况: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85年,在籍学生4700余人,教职员工179人。学院设有水利工程系、风景园林系、葡萄酒工程技术系、园艺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5个教学部门。设有酿酒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健康管理等19个高职专业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技术等6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建有宁夏葡萄酒和宁夏枸杞两个现代产业学院。目前校内建有中国(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与葡萄酒质量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先后与36家企业签署产学研训校企合作协议,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
近年来,学院持续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教学质量和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先后获聘国际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大会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先进单位、全国农产食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理事单位、西北林草生态保护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单位、闽宁职业教育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全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2017年-2022年间先后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单位”、“校企合作典型案例高校”。荣获“文明校园”称号,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组织”。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犯罪记录。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且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完成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
第十四条 提供的普通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6门课程会考成绩(非实验课)中的任意4门课程均需达到合格等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系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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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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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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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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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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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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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
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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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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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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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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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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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 费:全免(注:免学费政策仅限宁夏生源考生,非宁夏生源考生学费每学年4200元)
2.住宿费:
3号公寓:900元/年;
其它公寓: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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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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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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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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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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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工
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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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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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技术(枸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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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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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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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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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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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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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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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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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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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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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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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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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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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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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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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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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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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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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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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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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工程技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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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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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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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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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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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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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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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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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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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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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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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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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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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景
园林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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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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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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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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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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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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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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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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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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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奖助政策
第十六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校内表现良好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高职生均3300元/生/学年;中职生均2000元/生/学年);燕宝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限宁夏户籍)。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8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校级奖学金(标准为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2000元/生/学年;三等1000元/生/学年)。
第十八条 凡是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15日。
第二十条 报名办法:考生扫描报名二维码或电话联系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信息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成功后,考生还需登录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技术学院网站招生就业工作专栏(http://www.nxfszs.cn/zsjy/zsgz/)下载《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在确认填写无误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56048995@qq.com即可。
第二十一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生只能限报一所高职院校。
第七章 现场确认及面试
第二十二条 现场确认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区域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条 综合能力面试内容:由语言表达能力(50分),是非判断能力(100分),沟通协调能力(50分),职业认知能力(100分)组成,总分共计300分。
第二十四条 面试前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此表考生需持高考报名考生号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nxjyks.cn/进行下载)。
2.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需加盖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教学部门公章)。
3.诚信考试承诺书(需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会考成绩单(“数学、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6门课程会考成绩(非实验课)中任意4门课程会考成绩)。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考生提供的“四门”会考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等次后依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划定录取资格线: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达到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已满,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所有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 符合特招条件考生优先录取:具有体育特长(体育特长考生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参加区级比赛获得个人前三名、团体一等奖)可优先录取到到考生所报考的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二十九条 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需登陆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均不得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九章 后续管理
第三十条 凡被录取的考生务必按时到校报到注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规定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专栏网址:http://www.nxfszs.cn/zsjy/zsgz/
学院报名地址:银川市三沙源国际生态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北门)行政办公楼101室
咨询电话:
0951-8469003(招生办) 18995192869 韩老师
18729395190 王老师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951-8469108
2024年自主招生预报名入口
附件:1.2024年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2.2024年自主招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