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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林业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05-31      【稿件来源】:     字体: [][ ][ ]
2017-05-31 14:53:00

为激励全院教师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林业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办人字〔2017〕7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学院承担林业相关学科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的涉林学科专业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

二、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林业教育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严谨笃学;教学理念新颖,教学方式先进,教学质量良好,教学成果突出,在林业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深受学生好评和同行认可。

遴选对象在教学业务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60学时/年。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参加遴选。

三、遴选名额及专业

1.名额:1人。

2.专业:510202  林业技术;510202  园林技术;510203  森林资源保护;510204  经济林培育与利用。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请符合条件(详见附件1)的教师积极向学院提出申请,参加遴选。学院将根据文件精神择优推荐。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如实填写《全国林业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可从学院网站下载或中国绿色人才网(http://lsrc.forestry.gov.cn/)下载。

六、截止日期

请于6月2日(本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人事保卫处。

七、其他

入选教师由国家林业局颁发《全国林业教学名师》证书,作为国家林业局人才库人选,受邀参加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相关研修、调研、巡讲、课题研究、项目评审等。

 

附件1:中高等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docx

附件2:全国林业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人事保卫处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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