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根据自治区有关招生考试的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全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377
2.办学性质、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3.学校地址:银川市永宁三沙源国际生态旅游区南侧。
第二条 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享受国家及自治区免学费政策,五年学费全免。
住宿费:新公寓楼900元/年,其他公寓楼800元/学年。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校级奖学金2000元/学年。
助学金:中职前两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后两年可享受高职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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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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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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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五年一贯制
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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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专项计划
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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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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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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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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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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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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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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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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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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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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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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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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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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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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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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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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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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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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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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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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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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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录取原则
第三条 报考条件:
1.具有宁夏学籍并参加宁夏2018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分数200分以上。
2.考生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文件的规定条件。
3.教育扶贫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不受中考分数线的限制,但必须持有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宁夏五年一贯制高职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加盖公章。
第四条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7月20日至8月8日。
第二阶段:2018年8月12日-22日
2.报名方法:学生可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学院报名。
第五条 录取时间及规则:
1. 普通类(五年一贯制)
第一阶段录取:2018年8月9日-10日。录取成绩:对已报名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如中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排序原则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思想品德。
第二阶段录取:2018年8月23日-25日。第二阶段录取将根据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对个别招生计划未满专业或计划调剂专业进行补录,直至全部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2、教育扶贫专项计划录取
录取时间:2018年8月12日-26日。对符合自治区教育扶贫专项计划的考生,依据自治区有关政策择优录取。
第四章 招生监督
学院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简章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951- 8469106
第五章 其它
第七条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8469003 /8469005
咨询时间:上午9:00点到12:00
下午14:00点到17:00点
第九条 本办法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附件: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教育扶贫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