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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22-08-14      【稿件来源】:     字体: [][ ][ ]
2022-08-14 22:43:00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815日以后出生,公告发布之日,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所需专业

  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

  1

  专任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康复治疗专业/健康管理专业/护理专业

  1.有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2.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人才网(http://www.nxrc.com.cn/)公开发布。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8月15日09008月18170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相关信息,转存为PDF格式后与个人简历一并发送至邮箱nxfszsrb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按照“姓名+学历+专业”填写。

  3.资格初审:学院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附件1所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应聘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与专业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资格。

  (三)考试

  1.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考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超过15(含5人),且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员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5,将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予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采用试讲+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80%,现场答辩占20%;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理论功底、课堂教学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教师发展潜能等内容进行测评;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专业教师素质要求,选取高职高专系列教材中的部分章节确定。应聘者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考室备课20分钟后,进入主考室进行试讲,时间共计20分钟(15分钟试讲,5分钟现场答辩)。

  4.专业测试最终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最终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出现并列的,试讲成绩高的名次在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五)拟聘人员确定

  按照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因拟聘人员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如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最终聘用人员名单须经学院党委会审定。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被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电话通知录用情况,一经录用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任职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电话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待遇。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办法》执行。

  咨询联络人:纳老师  13995111658

  汪老师  17395059713

  刘老师  13895677726

  附件1:《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2022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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